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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启示

   日期:2013-11-06     浏览:343    
核心提示:关于商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启示,推动部门协同管理、打造政府围栏工程、主动跟进指导服务、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应急维稳处突、发挥舆论造势作用。

  1、推动部门协同管理。政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监管责任,明确进行联合督办指导,将消防安全工作从分散到集成管理,打破单个部门的管理界限、管理壁垒、管理保护,通过相互协调和统一而实现共同管理,把各个局部力量合理地排列组合,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合力。在路桥市场综合整治工程中,常州市积极贯彻协同化管理理念,从整治伊始,即明确相关县市区政府负主责,各县市区和部委办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制定规划、落实经费、完善配套设施政策,层层组织实施,形成了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共同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2、打造政府围栏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要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人大提案、政协建议等途径,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要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消防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利契机,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范畴,与各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县(市)区政府,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考核不达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

  3、主动跟进指导服务。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组织精干的消防技术力量主动上门服务,对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的一些难点、疑点技术问题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切实为隐患单位排忧解难,积极为火灾隐患整改创造条件,推动加快火灾隐患整改速度。

  要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部位和危险区域,进行不间断巡防巡查,及时消除场所内部违规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时时掌握市场内部消防环境,并根据现状科学制作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兵实装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克服存在困难,务必把隐患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要督促单位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动态管理,尤其要积极筹措整改资金,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落实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把经费用在刀刃上,确保单位内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完好、消防隐患及时化解消除,单位整体防御火灾能力实现根本性好转。

  5、强化应急维稳处突。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往往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情况相对复杂,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必须高度重视应急维稳工作。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提前制定风险评估及应急维稳专项工作方案,派驻工作组现场办公,排摸民情。信访、公安、属地街道与派出所等部门要抽调力量、加派人手,跟踪掌握所涉人员的思想动态与社会舆情动态,切实做好信访接待、社会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

  6、发挥舆论造势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运用隐患曝光、火灾隐患有奖举报、不良行为通告、火灾隐患通报会、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信息。同时,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面对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宣讲火灾隐患的危险性、危害后果和火灾事故责任,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增加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寻求广大社会群众和隐患整治单位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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