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丰都居安消防器材公司、重庆宏存消防器材丰都专卖店、丰都易之翔消防器材公司等单位销售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该大队消防监督员将不合格产品予以没收,在询问了使用和销售单位相关负责人后,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提供购买发票。
随后,丰都消防大队将此案证据材料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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