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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出台派出所合同制消防员考核管理办法

   日期:2015-03-10     浏览:406    
核心提示:  近日,云南丽江玉龙公安局出台《派出所合同制消防员考核管理办法》,从战备执勤、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和工作奖惩等方面对派出
   近日,云南丽江玉龙公安局出台《派出所合同制消防员考核管理办法》,从战备执勤、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和工作奖惩等方面对派出所合同制消防员进行规范,为派出所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指明了方向。

  明确职责。根据《关于组建派出所消防中队及确定派出所消防中队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丽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派出所消防队员应当履行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开展应急救援的职责任务,同时,还对派出所职消防队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预案演练等方面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将工作纳入派出所业务工作范围,进行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实行考核制度。目前,已完成玉龙17个乡(镇)人员和消防车的配备,实现了派出所“四有”建设。

  明确管理。派出所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昼夜执勤,保证有警必接、处警迅速。队员参加灭火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政府给予补偿。

  明确保障。对消防队员的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离队安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合同制消防员每年享受15天有薪年假,女性可享受90天的产假、男性可享受7天护理假,确保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防队员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明确奖惩。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实行量化考评制度,按照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奖优罚劣,同工资福利挂钩。对违反部队条令条例或考评不合格队员将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经乡镇或派出所领导同意,报消防大队备案。对在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人员,按照坚持标准,按绩施奖的原则,给以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办法》的出台将为派出所消防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了多方面、全方位政策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快派出所消防队伍建设步伐,为全市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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