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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每个社区行政村都将建设消防队

   日期:2012-07-09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28    

7月8日,笔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607个街道、914个乡镇完成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划分工作,共划分大网格1519个、中网格14958个、小网格75262个,76%的乡镇组建了消防委,已形成基层火灾防控的强大合力。到年末,全省40%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达标。

自3月以来,辽宁省各地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做大、做强、做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实践,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已逐步铺开,走出了一条具有地域特色的新路子。在锦州,消防部门依托社区、农村设立的警务室及联系点,派驻民警包村、包片,指导基层加强消防工作。

目前,辽宁省省市两级都设有消防安全委员会,县(区)政府和街道、乡镇一级都将成立消防委,并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协调当地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落实职责任务。城市社区、乡镇行政村要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辽宁省各地还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组织,确保每个社区、行政村和重点单位都有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队员开展消防训练、演练,并通过“村企联防”、“企企联防”等方式,加强区域联防,做到火灾扑救“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镇”。年内,国家、省级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要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各地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基层消防经费投入。据了解,锦州市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组建万余支巡消队、保消队,划拨百万元经费为社区村屯配备消防巡逻车辆、增设消防器材点。

此外,辽宁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力求常态化、经常化、规范化。街道、乡镇每季度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检查;居民委、村民委每月对居民楼院、沿街门店等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村组每周都要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保安等人员要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与街道、乡镇要建立区域协作制度、隐患移交查处制度,开展联防联查。(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柏岩瑛  消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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